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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INECS编号 | 见包装 |
品牌 | 成都万象 |
用途 | 维生素 |
英文名称 | L(+)-Ascorbic acid |
型号 | 食品级 |
外观 | 见包装 |
别名 | 维生素C |
CAS编号 | 50-81-7 |
分子式 | C6H8O6 |
有效物质含量 | 99 |
主要营养成分 | 维生素C |
维生素C维生素C食品级维生素C价格报价维生素C生产厂家
【 CAS 号 】:50-81-7
【物质性质】:酸性,具有较强的还原性
【 性 状 】:白色晶体或结晶性粉末。无臭。有酸味。易分解,露置日光下色渐变深。闪点99℃ 。熔点187-192℃,有抑制多酚氧化酶作用,故添加于啤酒、果汁等食品中可用作抗氧化剂。
【 用 途 】:食品添加剂、营养增补剂、保健品原料;抗氧化剂;护色剂;面粉处理剂。可用于果泥,饮液及其乳饮料,水果罐头,夹心硬糖,婴幼儿食品,高铁谷类及其制品,乳粉,胶基糖果,豆奶粉、豆粉,果冻,硬糖,碳酸饮料、果汁(味)型饮料,乳酸,孕产妇配方奶粉,学龄前儿童配方粉。啤酒,发酵面制品,碳酸饮料,茶饮料,果汁饮料,豆奶饮料、糖果。
【 限 量 】
一、2760-2011(作为抗氧化剂):小麦粉 0.2g/kg;浓缩果蔬汁(浆)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;去皮或预切的鲜水果5.0(卫生部公告2010-10-21);去皮、切块或切丝的蔬菜5.0(卫生部公告2010-10-21)。
二、1.GB2760-2002(h/kg):啤酒0.04;发酵面制品0.2;碳酸饮料、茶饮料、果汁饮料、豆奶饮料,0.5;乳粉0.3~1.0;糖果1.5(糖果用香料中);胶基糖果0.63~1.26;豆奶粉、豆粉,0.4~0.7;果冻,0.12~0.24;硬糖2~6;即食早餐谷类食品0.3~0.75;可可粉及其他口味营养型固体饮料1~1.25(相应营养型乳饮料按稀释倍数降低使用量)。
2.GB14880-94(mg/kg):果泥50~100;饮料120~240;水果罐头200~400;夹心糖果2000~6000;婴幼儿食品300~500;高铁谷类及其制品800~1000。
3.EEC,1990:葡萄酒150mg/L。
4.FAO/WHO,1984(mg/kg):肉汤、羹,1000;速冻桃子、黑加仑子果酱,750;热带水果色拉罐头700;桃子罐头550;水果鸡尾酒、咸牛肉、*食品罐头、果酱、果冻、午餐肉、熟肉末、熟猪肩肉、熟洋火腿、*及儿童谷物制品,500;葡萄汁、浓缩葡萄汁(仅用物理方法防腐者),400;餐用油橄榄200;苹果沙司罐头150;速冻法式炸土豆100;杏、桃及带肉果汁饮料、浓缩苹果汁、浓缩菠萝汁等(仅用物理方法防腐者)、速冻草莓、蘑菇或芦笋罐头、速冻虾或对虾,按正常生产需要(GMP)。
5.FEMA(mg/kg):软饮料130;冷饮0.8~250;糖果4.0~6000,焙烤制品1~500;水果沙司280~380,肉类0.49~470。
三、GB 14880-2012(营养强化剂)单位mg/kg:风味发酵乳120-240;调制乳粉(儿童用乳粉和孕产妇用乳粉除外)300-1000;调制乳粉(仅限儿童用乳粉)140-800;调制乳粉(仅限孕产妇用乳粉)1000-1600;水果罐头200-400;果泥50-100;豆浆、豆浆粉400-700;胶基糖果630-13000;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1000-6000;即食谷物,包括辗轧燕麦(片)300-750;果蔬汁(肉)饮料(包括发酵型产品等)250-500;含乳饮料120-240;水基调味饮料250-500;固体饮料类1000-2250;果冻120-240.
1、维生素C是一种全方位的美白抗老保养成分,它能够还原黑色素,达到美白淡斑的功效,还能够促进真皮的胶原蛋白增生,达到紧实除皱的作用。此外,维生素C还能够抗氧化、抗自由基,预防外界环境并强化肌肤防御功能,避免肌肤被紫外线破坏,防止晒伤。所以维生素C不管白天、晚上,都很适合用来保养肌肤。
2、VC具有可逆的氧化性和还原性,是体内重要的抗氧化剂。 VC抗氧化作用有效部分是抗坏血酸离子,不管是VC还是它的抗坏血酸盐----维生素C钠、维生素C钙、维生素C镁等,都发挥相同的抗氧化作用。不同的是,相应的矿物离子会发挥各自不同的生物学作用。VC参与红细胞内的高铁血红蛋白还原酶系统,使高铁血红蛋白还原为血红蛋白,恢复其运输氧气的能力。
3、VC已被阐明参与胶原蛋白质合成,故常用于去皱、抗衰老等产品。胶原蛋白是结缔组织、上皮组织、骨组织的重要组成成分,富含羟脯氨酸和羟赖氨酸 (为胶原蛋白特有), VC作为脯氨酸羟化酶和赖氨酸羟化酶的辅酶催化羟脯氨酸、羟赖
氨酸的形成。这也是VC不足时导致 脆性增加,易破裂出血,创伤不易愈合的根本原因。
营养增补剂;抗氧化剂;护色剂;面粉处理剂。可用于果泥,饮液及其乳饮料,水果罐头,夹心硬糖,婴幼儿食品,高铁谷类及其制品,乳粉,胶基糖果,豆奶粉、豆粉,果冻,硬糖,碳酸饮料、果汁(味)型饮料,乳酸,孕产妇配方奶粉,学龄前儿童配方粉。啤酒,发酵面制品,碳酸饮料,茶饮料,果汁饮料,豆奶饮料、糖果。
四、中国台湾卫生署,2010-5-11(至2012-1-20来改变)1-4项为作为营养素使用;包括其同系物:抗坏血酸镁(Magnesium ascorbate);抗坏血酸钾(Potassium ascorbate)等。
1、形态属胶囊状、锭状且标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,在每日食用中,其维生素C之总含量不得高于1000mg。
2、其他一般食品,在每日食用量或每300g食品(未标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维生素C总含量不得高于150mg。
3、*(辅助)食品,在每日使用量或300g食品(未标示每日食用量者)中,其维生素C含量不得高于60mg。
4、限于补充食品中不足之营养素时使用。
5、可用于各类食品;用量以抗坏血酸计为1.3g/kg一下(限于为抗氧化剂)。
【包装】:牛皮纸袋或纸桶包装或箱装,每袋(桶)净含量为25KG,还可根据客户需要包装。
【运输】:轻装轻卸以防包装破损,防日晒雨淋,不能与有毒,有害物同运。为非危险品